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

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英文译名为“Tianjin Bicycle  and Electric Cycle Industrial Association”。

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是由我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相关单位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积极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集行业之力,办行业之事,促行业之兴”,努力为企业服务,为行业服务。坚持自立、自养、自治的原则,维护国家、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行业全局利益,促进行业经济技术和企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行业管理,按行规行约规范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及零部件企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本团体的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是天津市民政局。本团体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在天津市和平区。

第二章 加强党的建设

第六条、本团体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或接受上级党组织派遣党建工作指导员。

第七条、本团体党组织要积极发挥政治引领、先锋模范、监督管理和规范行为的主导作用,保障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第八条、本团体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开展组织活动,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第九条、本团体党组织要在本单位的诚信自律、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条、本团体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考评。

第三章 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本团体的任务是在会员单位和政府部门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反映单位会员的愿望与要求,传达政府意图,协助政府部门对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逐步实行归口管理。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经济发展的总任务及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的实际情况,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二)、开展对行业的基础资料调研、收集和整理,加强行业统计工作,研究我市自行车电动车产业的发展方向,向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制定行业规划、经济技术政策、经济立法方面的建议,并参与有关活动。代表行业企业进行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和应诉,保证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保护国家、消费者、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保护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产品的信誉。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定期组织规范性的产品质量检查和督促,促其优胜劣汰。

(四)、开展咨询服务。为会员单位提供国内外技术经济和市场信息,组织交流,汇集出版行业刊物、启动专家库,根据会员单位需要,不定期的对企业进行现场管理、产品研发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五)、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和协调企业培训各类专业人员,提高行业科技、经济管理人员素质。

(六)、发展与国内外组织的联系,代表行业参加国内外自行车电动车行业有关组织和会议,开展技术服务合作交流,举办展览会及展销活动。

(七)、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起草和贯彻行业产品标准,实施质量监督、检测和企业资质认证工作,组织和参与科技成果鉴定和生产许可证的发放。

(八)、组织协调会员单位共同制定行规行约和监督执行。

(九)、承担市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同时向市有关部门、向中国自行车协会反映会员单位的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十)、开展有益于本行业的其它工作。

生产力促进中心

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2004年根据市科委{2004} 248号文件批准筹建的,定位为行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2011年8月在武清中华自行车王国产业园区正式注册为“天津市兴轮生产力促进有限公司”。同年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获得首批天津市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称号。2013年荣获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颁发的“全国生产力促进服务贡献奖。

“中心”目前在职人员有10人,其中学士、硕士学位人员比例为60%,专业技术人员占60%,高级职称占20%。设有咨询培训部、标准部、信息部和综合办公室,中心致力为天津自行车电动车行业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多年来举办产业高峰论坛、科技大会、技术交流座谈会等,为企业提供技术研讨、技术咨询、培训、科技成果鉴定、标准制定等服务。中心完善充实了行业内外116余名专家学者参与的专家智库;与天津大学机械学院、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美术学院等八所高校院系共建了产学研实践基地; 中心坚持“轻、精、巧、高”的产品创新战略,致力于为行业企业服务,促进行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提高综合创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