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

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英文译名为“Tianjin Bicycle  and Electric Cycle Industrial Association”。

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是由我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相关单位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积极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集行业之力,办行业之事,促行业之兴”,努力为企业服务,为行业服务。坚持自立、自养、自治的原则,维护国家、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行业全局利益,促进行业经济技术和企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行业管理,按行规行约规范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及零部件企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本团体的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是天津市民政局。本团体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在天津市和平区。

第二章 加强党的建设

第六条、本团体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或接受上级党组织派遣党建工作指导员。

第七条、本团体党组织要积极发挥政治引领、先锋模范、监督管理和规范行为的主导作用,保障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第八条、本团体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开展组织活动,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第九条、本团体党组织要在本单位的诚信自律、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条、本团体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考评。

第三章 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本团体的任务是在会员单位和政府部门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反映单位会员的愿望与要求,传达政府意图,协助政府部门对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逐步实行归口管理。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经济发展的总任务及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的实际情况,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二)、开展对行业的基础资料调研、收集和整理,加强行业统计工作,研究我市自行车电动车产业的发展方向,向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制定行业规划、经济技术政策、经济立法方面的建议,并参与有关活动。代表行业企业进行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和应诉,保证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保护国家、消费者、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保护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产品的信誉。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定期组织规范性的产品质量检查和督促,促其优胜劣汰。

(四)、开展咨询服务。为会员单位提供国内外技术经济和市场信息,组织交流,汇集出版行业刊物、启动专家库,根据会员单位需要,不定期的对企业进行现场管理、产品研发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五)、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和协调企业培训各类专业人员,提高行业科技、经济管理人员素质。

(六)、发展与国内外组织的联系,代表行业参加国内外自行车电动车行业有关组织和会议,开展技术服务合作交流,举办展览会及展销活动。

(七)、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起草和贯彻行业产品标准,实施质量监督、检测和企业资质认证工作,组织和参与科技成果鉴定和生产许可证的发放。

(八)、组织协调会员单位共同制定行规行约和监督执行。

(九)、承担市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同时向市有关部门、向中国自行车协会反映会员单位的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十)、开展有益于本行业的其它工作。

【天津人注意】电动自行车也要上牌照啦!

天津公安交管部门近期在全市试点启动电动车免费登记上牌照工作,这一举措既实现了对电动车出行的统一管理,又能通过加装智能装置,解决一直以来困扰车主的电动车被盗问题。据了解,此次安装的电动车牌照,分为正式牌照与临时牌照。

此前,11月24日,滨海塘沽分局、滨海公安大港分局已正式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照工作。


这两个地方的市民,您可以持有效身份证明、车辆权属证明及需要登记上牌照的车辆为您的爱车上牌照啦!!!


塘沽地区:福州道乐购存车场内

大港地区:大港迎宾街86号的老港北派出所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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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物联网电动自行车免费上牌照工作,牌照共分为正式牌照、临时牌照两大类4种样式牌照。正式牌照为白底蓝字,临时牌照为黄底黑字。


白底蓝字的正式牌照分为带“防盗”字样的和不带“防盗”字样的两种样式;黄底黑字的临时牌照分为带“防盗”字样的和不带“防盗”字样的两种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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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的电动自行车统一登记安装正式牌照,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电动自行车应具备脚踏骑行功能

(2)电动自行车的鞍座必须可以调节


对群众自愿安装防盗有源标签的,安装有“防盗”字样的正式牌照,不安装防盗有源标签的安装无“防盗”字样的正式牌照。


2.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安装临时牌照。对群众自愿安装防盗有源标签的,安装有“防盗”字样的临时牌照,不安装防盗有源标签的安装无“防盗”字样的临时牌照。


3、对明显超长超宽的快递、送水等电动自行车和经过加装、改装、拼装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予登记上牌照。

安装智能防盗装置,防盗装置使用费为:100元/3年(含防盗装置安装费及盗抢赔付)。


这套防盗装置安装后,一旦电动自行车失窃,能够为公安机关提供查找被盗抢电动自行车的技术支撑,有利于及时找到车辆。并且,注意了!丢失有赔付!如安装防盗装置的车辆被盗后,请及时报警。两个月内确实没法找回的,按照新旧车标准进行600至1200元赔付。


注:新旧车界定标准为电动自行车首次购置之日至被盗赔付之日,1年(365天)内为新车赔付1200元,1年(365天)外或不能提供购车发票的为旧车均赔付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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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步骤

1、预登记市民可通过下载”智慧e点通”APP,填写个人信息和车辆信息进行预登记。提示:要如实填写,不可错填哦。

2、市民在预登记后携带个人有效证件、购车发票,骑车到指定地点进行防盗装置安装。提示:由于集中安装期间会出现拥挤,请合理安排时间。

3、排队缴费防盗装置使用费:每套100元/3年(含防盗装置安装、服务费及盗抢赔付保险)。

4、领取防盗登记证信息采录完成后,电动车所有人领取《天津市电动自行车防盗登记证》。

 5、防盗装置安装现场查验无误后,工作人员在电动车上安装防盗装置与备案登记号牌,并录入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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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上牌安装防盗装备

分为免费和不免费两种

可以随意选择, 快给爱车上牌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