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

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英文译名为“Tianjin Bicycle  and Electric Cycle Industrial Association”。

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是由我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相关单位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积极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集行业之力,办行业之事,促行业之兴”,努力为企业服务,为行业服务。坚持自立、自养、自治的原则,维护国家、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行业全局利益,促进行业经济技术和企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行业管理,按行规行约规范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及零部件企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本团体的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是天津市民政局。本团体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在天津市和平区。

第二章 加强党的建设

第六条、本团体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或接受上级党组织派遣党建工作指导员。

第七条、本团体党组织要积极发挥政治引领、先锋模范、监督管理和规范行为的主导作用,保障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第八条、本团体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开展组织活动,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第九条、本团体党组织要在本单位的诚信自律、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条、本团体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考评。

第三章 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本团体的任务是在会员单位和政府部门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反映单位会员的愿望与要求,传达政府意图,协助政府部门对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逐步实行归口管理。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经济发展的总任务及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的实际情况,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二)、开展对行业的基础资料调研、收集和整理,加强行业统计工作,研究我市自行车电动车产业的发展方向,向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制定行业规划、经济技术政策、经济立法方面的建议,并参与有关活动。代表行业企业进行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和应诉,保证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保护国家、消费者、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保护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产品的信誉。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定期组织规范性的产品质量检查和督促,促其优胜劣汰。

(四)、开展咨询服务。为会员单位提供国内外技术经济和市场信息,组织交流,汇集出版行业刊物、启动专家库,根据会员单位需要,不定期的对企业进行现场管理、产品研发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五)、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和协调企业培训各类专业人员,提高行业科技、经济管理人员素质。

(六)、发展与国内外组织的联系,代表行业参加国内外自行车电动车行业有关组织和会议,开展技术服务合作交流,举办展览会及展销活动。

(七)、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起草和贯彻行业产品标准,实施质量监督、检测和企业资质认证工作,组织和参与科技成果鉴定和生产许可证的发放。

(八)、组织协调会员单位共同制定行规行约和监督执行。

(九)、承担市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同时向市有关部门、向中国自行车协会反映会员单位的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十)、开展有益于本行业的其它工作。

欧盟对华电动自行车发起双反调查 商务部:捍卫合法权益

image.png

中方将采取必要措施,坚决捍卫中方正当合法的权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今日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回应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电动自行车发起反补贴调查时作出上述表述。

  有记者问,21号欧盟针对中国出口的电动自行车发起了一项调查,认为出口商存在过度的政府补贴,请问商务部对此有何评论?

  高峰回应说,欧委会不顾中方的反对,于12月21号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电动自行车发起反补贴调查。这是欧委会继今年10月份对中国电动自行车发起反倾销调查之后,在两个月之内再次对中国的同一产品发起贸易救济调查。中方对此高度关注。

  高峰指出,在此次反补贴立案之前,中方已就欧盟业界关于所谓“补贴”的无端指责,向欧委会提出严正的交涉,明确指出欧盟相关产业申请书存在的严重缺陷。中国的电动自行车行业是完全市场化的、充分竞争的行业,欧盟业界所谓的“政府补贴”是对中国相关政策的误读和对世贸组织规则的曲解,缺乏事实依据,是站不住脚的。

  高峰表示,中方对欧盟的立案标准与世贸组织《补贴与反补贴协定》的一致性表示质疑,敦促欧方能够严格遵守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则,客观公正地开展调查,避免对相关产业提供过度的保护。同时,也希望欧方能够本着建设性的态度,鼓励欧盟的业界与中国的电动自行车行业加强合作,化竞争为共赢,实现双方产业的共同发展。

  高峰强调,中方将密切跟踪案件的进展,视案件进展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坚决捍卫中方正当合法的权益。

  据悉,欧洲自行车生产商协会(EBMA)于今年9月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认为中国企业正以低于生产成本的价格向欧盟市场大量倾销电动自行车。

  今年10月20日,欧委会对原产于中国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中国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局长王贺军此前对此表示,欧盟已对来自中国的自行车产品维持了长达24年的反倾销措施,以牺牲欧盟广大消费者利益为代价,对欧盟产业提供过度保护,广受各方诟病,中方敦促欧盟遵守世贸规则,尽早终止对华自行车反倾销措施,不要将电动自行车案发展成为新的贸易保护案例。

  自行车已成为中欧经贸的焦点问题之一。去年12月,欧盟指责中国坚持将自行车纳入免除关税的绿色产品范围,以致无法达成全球环境产品贸易协定。自1993年起,欧盟就对中国普通自行车实施反倾销措施。EBMA秘书长菲奥拉万蒂表示,他非常欢迎欧盟发起案件调查,EBMA要求欧委会对中国电动自行车实施进口登记制度,以为将来追溯征收反倾销税做好准备。EBMA同时希望欧盟对华电动自行车发起反补贴调查。

  EBMA表示,2016年中国对欧盟出口电动自行车超过了43万辆,比2015年增长了40%,预计今年将达到80万辆左右;如不阻止中国倾销,中国将会很快在欧盟电动自行车市场形成垄断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