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英文译名为“Tianjin Bicycle and Electric Cycle Industrial Association”。
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是由我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相关单位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积极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集行业之力,办行业之事,促行业之兴”,努力为企业服务,为行业服务。坚持自立、自养、自治的原则,维护国家、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行业全局利益,促进行业经济技术和企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行业管理,按行规行约规范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及零部件企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本团体的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是天津市民政局。本团体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在天津市和平区。
第六条、本团体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或接受上级党组织派遣党建工作指导员。
第七条、本团体党组织要积极发挥政治引领、先锋模范、监督管理和规范行为的主导作用,保障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第八条、本团体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开展组织活动,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第九条、本团体党组织要在本单位的诚信自律、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条、本团体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考评。
第十一条、本团体的任务是在会员单位和政府部门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反映单位会员的愿望与要求,传达政府意图,协助政府部门对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逐步实行归口管理。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经济发展的总任务及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的实际情况,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二)、开展对行业的基础资料调研、收集和整理,加强行业统计工作,研究我市自行车电动车产业的发展方向,向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制定行业规划、经济技术政策、经济立法方面的建议,并参与有关活动。代表行业企业进行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和应诉,保证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保护国家、消费者、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保护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产品的信誉。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定期组织规范性的产品质量检查和督促,促其优胜劣汰。
(四)、开展咨询服务。为会员单位提供国内外技术经济和市场信息,组织交流,汇集出版行业刊物、启动专家库,根据会员单位需要,不定期的对企业进行现场管理、产品研发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五)、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和协调企业培训各类专业人员,提高行业科技、经济管理人员素质。
(六)、发展与国内外组织的联系,代表行业参加国内外自行车电动车行业有关组织和会议,开展技术服务合作交流,举办展览会及展销活动。
(七)、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起草和贯彻行业产品标准,实施质量监督、检测和企业资质认证工作,组织和参与科技成果鉴定和生产许可证的发放。
(八)、组织协调会员单位共同制定行规行约和监督执行。
(九)、承担市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同时向市有关部门、向中国自行车协会反映会员单位的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十)、开展有益于本行业的其它工作。
荷兰拥有世界领先的自行车基础设施,其自行车道被公认为自行车与机动车和谐共存的典范。然而,近年来频发的胖胎自行车安全事件,逐渐引起政府的重视。
胖胎自行车(通常指电动车型)在欧洲是一个重要的细分市场。如今,荷兰这个“自行车天堂”正受到大量非法改装的胖胎自行车的威胁。
一、胖胎自行车市场数据
据Bike Europe与厦门艾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数据,到2024年,荷兰胖胎自行车已占自行车总销量的13%,其中不少车辆存在非法改装提速的情况。
HTF Market Intelligence的研究报告显示,2019年至2030年间,胖胎自行车市场预计将以7.50%的复合年增长率扩张,年增长率约为5%。
2025年荷兰的胖胎自行车市场呈现出强劲的季节性需求,谷歌趋势数据显示,2025年6月“荷兰折叠胖胎自行车”的搜索量显著飙升,预示着购买旺季的到来。这与欧洲夏季相吻合,夏季是骑行、沙滩骑行和山地骑行等户外活动的热门季节。
二、胖胎自行车导致安全问题频发
胖胎自行车热度的提升,也伴随着相关事故数量的快速上升。2020年至2024年间,因电动自行车事故送医的年轻骑行者人数增加了一倍,同期涉及胖胎自行车的事故也累计达到300起。此外,部分中国假冒产品通过非正规渠道流入市场,进一步加剧了安全隐患。
荷兰自行车协会(Fietsersbond)表示:“我们对胖胎自行车深感忧虑。它们在法律上虽被视为普通电动自行车,却常被改装以提高速度,例如拆除限速器或加装油门。这会给骑行者(多为年轻人)、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带来危险。”
三、荷兰针对胖胎自行车的禁令和政策
为应对事故增长,一向不以佩戴头盔为传统的荷兰也提议自2027年起强制18岁以下骑行者佩戴头盔。
目前,荷兰中央政府仍在研究如何应对电动自行车数量的激增,并将具体禁令的实施权下放至地方议会。今年7月,恩斯赫德市率先通过禁止胖胎自行车的动议。随后,乌得勒支市议会也支持一项计划,先禁止胖胎自行车在运河步道及公园内通行,并逐步将禁令扩展至全市。
如今阿姆斯特丹也可能跟进。市议员梅兰妮·范德霍斯特已提议禁止胖胎自行车,并计划首先在市中心热门的冯德尔公园(毗邻国立博物馆)实施试点。若试点成功,该禁令很可能将进一步推广至首都其他区域。
四、法律的灰色地带
范德霍斯特议员提议禁止所有轮胎宽度超过7厘米的胖胎自行车,但此提议存在漏洞:按轮胎宽度没收车辆忽略了那些合法骑行未经改装车辆的用户。此外,制造商只需生产轮胎宽度为6.9厘米的车型,便可轻易绕开法律规定。
荷兰政府迟迟未推出全国性禁令或统一指导意见。根据现行法规,配备250瓦电机、助力速度不超过25公里/小时的电动自行车属于合法;超出该速度则被视为轻便摩托车或高速电动自行车,需购买保险、挂牌并佩戴头盔。
基础设施部认为,单纯关注自行车设计是“徒劳之举”,执法部门应着力打击非法改装行为——不论轮胎尺寸如何。(文章摘自于CycleCorn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