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英文译名为“Tianjin Bicycle and Electric Cycle Industrial Association”。
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是由我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相关单位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积极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集行业之力,办行业之事,促行业之兴”,努力为企业服务,为行业服务。坚持自立、自养、自治的原则,维护国家、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行业全局利益,促进行业经济技术和企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行业管理,按行规行约规范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及零部件企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本团体的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是天津市民政局。本团体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在天津市和平区。
第六条、本团体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或接受上级党组织派遣党建工作指导员。
第七条、本团体党组织要积极发挥政治引领、先锋模范、监督管理和规范行为的主导作用,保障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第八条、本团体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开展组织活动,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第九条、本团体党组织要在本单位的诚信自律、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条、本团体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考评。
第十一条、本团体的任务是在会员单位和政府部门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反映单位会员的愿望与要求,传达政府意图,协助政府部门对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逐步实行归口管理。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经济发展的总任务及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的实际情况,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二)、开展对行业的基础资料调研、收集和整理,加强行业统计工作,研究我市自行车电动车产业的发展方向,向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制定行业规划、经济技术政策、经济立法方面的建议,并参与有关活动。代表行业企业进行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和应诉,保证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保护国家、消费者、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保护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产品的信誉。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定期组织规范性的产品质量检查和督促,促其优胜劣汰。
(四)、开展咨询服务。为会员单位提供国内外技术经济和市场信息,组织交流,汇集出版行业刊物、启动专家库,根据会员单位需要,不定期的对企业进行现场管理、产品研发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五)、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和协调企业培训各类专业人员,提高行业科技、经济管理人员素质。
(六)、发展与国内外组织的联系,代表行业参加国内外自行车电动车行业有关组织和会议,开展技术服务合作交流,举办展览会及展销活动。
(七)、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起草和贯彻行业产品标准,实施质量监督、检测和企业资质认证工作,组织和参与科技成果鉴定和生产许可证的发放。
(八)、组织协调会员单位共同制定行规行约和监督执行。
(九)、承担市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同时向市有关部门、向中国自行车协会反映会员单位的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十)、开展有益于本行业的其它工作。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工规函〔2025〕524号)要求,引导广大制造业企业深刻认识数字化转型的重大意义,激发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的积极性,交流互鉴成功经验做法,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主体
案例主体包括城市(包括地级市、直辖市的市辖区、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等)、重点园区(指列入国家开发区公告目录内且以工业为主导产业的园区,包括国家高新区、国家级经开区等)、产业集群(包括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等)、企业(包括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其中,城市案例侧重为推动本地区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采取的政策举措和组织模式等典型经验做法;重点园区案例和产业集群案例侧重为推动园区内或集群内企业数字化改造采取的主要做法,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优化升级基础设施、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链式改造、强化公共服务保障等;企业案例侧重聚焦通过数字化技术产品与服务解决企业痛点问题、探索基于大模型的智能制造新模式、培育具有工业基因的数字化转型服务机构,突出解决方案的成效、可复制性和行业特点。
二、推荐要求
(一)案例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与价值取向,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夸大陈述。
(二)案例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可对外公开。
(三)案例具有较强的创新性、代表性、示范性和实效性,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四)案例应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清晰,资料详实,图文并茂,按照规范格式编写(详见附件1),字数不超过2500字。
(五)申报企业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经济效益良好、信用记录良好且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等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六)已入选2024年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的主体,不再推荐。
三、推荐程序
(一)主体申报
企业(含央企)案例采取在线申报方式,申报主体登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s://szgx.miit.gov.cn/zzyszh),在“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入口,根据提示进行注册填报。申报企业需对所提供全部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起始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0日。城市、重点园区、产业集群案例无需在系统申报,直接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初审推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5年7月21日至8月5日集中开展初审推荐工作,按照前述要求审核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上审核企业案例,上传拟推荐城市、重点园区、产业集群案例,择优推荐不超过10个案例(城市1个、重点园区1个、产业集群1个、企业7个,其中制造业企业推荐数量不少于4个),于2025年8月5日前提交推荐意见(详见附件2)。有关中央企业负责组织本系统推荐工作,审核推荐1个案例。
(三)案例遴选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遴选,组织编写2025年度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集,宣传推广典型做法。
2025年7月3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数字化转型处 蔡飞、王星薇
联系电话:83602860、18526083260